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工会普法课堂(第一期)
导语:
为满足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学法需求,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的社会氛围,灵武市总工会继续大力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活动,开设《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工会普法课堂》,欢迎大家收看、学习!
01
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最基本的证据,也是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仅凭口头约定,那么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及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很难确定,甚至可能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导致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对劳动者的举报或申诉不予受理。
律师提醒
劳动合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俗话说“空口无凭,立字为据”,书面的凭据很重要。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才是劳动者权利最有效的保障。
02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律师提醒
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合同者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下期见
信息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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